关于印发《沅江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08:36 信息来源:沅江市教育局 作者:基教股 浏览量: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doc


沅江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位学生享有公平的教育为目标,深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沅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沈迪文

副组长:    刘小英  彭江林  盛根良  邱建明

刘镇滨  刘坤龙

  :局机关相关股室站长及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教育局基教股,由基教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基教股负责招生考试的副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教育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

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科学合理规划招生区域,实行“一校多片、一片多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模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考试选拔等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2.坚持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上级招生政策,实行按计划招生,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发展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控制班额。严格控制班级人数,严禁出现大班额。严格城区入学条件,妥善安排随迁子女的学位,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坚持统筹协调。市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市招生工作,具体负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工作,各中小学校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城区学校

1.招生对象

招生区域内当年831日止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招生计划

学校

班数

学生数

备注

沅江市政通小学

6

324

 

沅江市琼湖小学

12

648

位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内

沅江市桔园学校

12

648

其中南校区5个班

沅江市莲花塘学校

6

324

 

沅江市凌云塔学校

8

432

 

沅江市纸厂学校

1

45

 

沅江市南洞庭实验学校

8

432

 

沅江市芙蓉学校

8

432

 

沅江市团山学校

3

162

 

沅江市城郊中心小学

1

45

 

沅江市城郊白竹小学

1

45

 

沅江市保民学校

1

45

招收学校所在区域学生

沅江市东方壹号学校

1

45

招收学校所在区域学生

益阳市沅江玉潭学校

3

135

学生自愿,统一派位

合计

71

3762

 

3.生源类别的划分及所需申报材料

1)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监护人(监护人是独生子女的,可放宽到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房产等情况分五个类别:

第一类(批次):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有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且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商品房,可从户籍所在地和房产所在地任选一处为入学依据。

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证件正在办理的提交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簿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

第二类(批次):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有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但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无房产,以户籍所在地为入学依据。

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户口簿。

第三类(批次):有房(有证)无户。适龄儿童不属于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但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商品房,以房产所在地为入学依据。

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证件正在办理的提交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簿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

第四类(批次):有房(无证)无户。适龄儿童不属于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但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买了无产权房的,以该房所在地为入学依据。

网上申报、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户口簿、购房合同、社区开具并由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的住房证明材料、半年以上的水、电、燃气缴费原始单据,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

第五类(批次):无户无房。无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户籍的适龄儿童,但因其监护人进城务工、从事商业经营而居住在沅江城区,无房产,租赁别人住宅或门店,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可申请就读。

网上申报、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开具,满半年)或用人单位的月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表,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满半年)、租房合同,户口簿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②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户口簿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

各类生源申报时所需材料见附件2。其他情形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

2)特殊情况:

①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子女;因公伤残军人子女;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台同胞;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沅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招商引资法人及工业园区企业高管等符合优待政策条件的,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学。

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提供户口簿、组织或人社部门工作调动、转业安置等证明材料,可以以监护人工作单位为入学依据,就近安排入学。

③居住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其监护人提供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签发的住房证明原件,按第三批次处理。

④政府集中安置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依照相关政策就近安排到城郊中心小学就读;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在集中安置点居住的,依照相关政策就近安排到凌云塔学校就读,不在集中安置点居住的,根据其提供材料的审核结果派发学位。

⑤在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凭残疾证就近安排入学。

⑥促进民族融合,国家稳定,经济发展,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政策要求的内迁少数民族子女,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⑦一户多孩家庭的,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尽量派至同一所学校。

⑧第①、④规定的情形由相关部门在7月15日前将有关名单与证明材料交市教育局备案,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4.招生与派位

城区以大道河流湖泊为分界线划分为15个区域(块),每个区域的学生按照规定的招生学校填报志愿后,分批次按志愿进行派位。

⑴招生学校简称及所在区域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简称

所在区域

1

沅江市团山学校

团山

1

2

沅江市城郊白竹小学

白竹

2

3

沅江市城郊中心小学

马小

13

4

沅江市芙蓉学校

芙蓉

2

5

沅江市南洞庭实验学校

南洞庭

4

6

沅江市桔园学校-本部

桔本

10

7

沅江市桔园学校-南校

桔南

13

8

沅江市琼湖小学

琼小

10

9

沅江市莲花塘学校

莲小

14

10

沅江市凌云塔学校

凌小

15

11

沅江市纸厂学校

纸厂

9

12

沅江市政通小学

政通

6

13

益阳市沅江玉潭学校

玉潭

3

 

⑵区域范围与招生学校

区域

区域范围

本区学校

招生学校

第一志愿允许填报学校

1

华鸿物流南-廖叶湖-廖叶湖与新沅路中石化加油站连线-新沅路中石化加油站与沅纸路连线-沅纸路以北空白地块西侧-洞庭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团山

团山、玉潭、纸厂

团山、玉潭

2

华鸿物流南-廖叶湖-小叶湖-巴山路-桔城大道-人民医院南水面与浩江湖连线-浩江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芙蓉

芙蓉、白竹、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马小

芙蓉、白竹、玉潭、莲小、凌小、琼小、马小

3

人民医院南水面与浩江湖连线-上琼湖-南洞庭大道-浩江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芙蓉、玉潭、白竹、马小、莲小、凌小、琼小

芙蓉、玉潭、白竹、马小、莲小、凌小、琼小

4

廖叶湖与新沅路中石化加油站连线-廖叶湖-沅江大道-新沅路共同围成的区域

南洞庭

南洞庭、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团山、白竹

南洞庭、玉潭、莲小、凌小、琼小、团山、白竹

5

沅江大道-桔城大道-琼湖路-廖叶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芙蓉、南洞庭、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白竹、团山

芙蓉、南洞庭、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白竹、团山

6

沅江大道-新源路-琼湖路-桔城大道共同围成的区域

政通

政通、南洞庭、桔本、玉潭、莲小、凌小、琼小、团山

政通、玉潭、莲小、凌小、琼小、团山

7

琼湖路-新沅路-巴山路-小叶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政通、桔本、琼小、桔南、玉潭、莲小、凌小、白竹、团山

政通、桔本、琼小、桔南、玉潭、莲小、凌小、白竹、团山

8

巴山路-上琼湖-桔城大道共同围成的区域

芙蓉、政通、桔南、白竹、玉潭、莲小、凌小、琼小、桔本、马小

芙蓉、政通、桔南、白竹、玉潭、莲小、凌小、琼小、桔本、马小

9

沅纸路以北空白地块东侧-沅纸路-新沅路-下琼湖-琼湖书院北水科所至大堤-洞庭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纸厂

纸厂、团山、莲小、玉潭

纸厂、玉潭

10

下琼湖-琼湖路-新沅路共同围成的区域

桔本

桔本、琼小、政通、莲小、凌小、玉潭、团山

桔本、琼小、莲小、凌小、玉潭、团山

11

琼湖路-下琼湖-狮山路-郭家湖-巴山路-新沅路共同围成的区域

桔本、琼小、莲小、凌小、玉潭、团山

桔本、琼小、莲小、凌小、玉潭、团山

12

巴山路-郭家湖-上下琼湖连接水道-上琼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桔本、桔南、琼小、莲小、凌小、团山、玉潭、马小

桔本、桔南、琼小、莲小、凌小、团山、玉潭、马小

13

上下琼湖连接水道-下琼湖石矶湖连接水道-石矶湖-南洞庭大道-上琼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桔南

桔南、凌小、马小、玉潭、莲小、琼小

桔南、凌小、马小、玉潭、莲小、琼小

14

琼湖书院北水科所至大堤-下琼湖-原文化宫北侧-文化路-沿河路-洞庭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莲小

莲小、凌小、纸厂、玉潭

莲小、纸厂、玉潭

15

石矶湖-下琼湖石矶湖连接水道-狮山路-下琼湖-原文化宫北侧-文化路-沿河路-洞庭湖共同围成的区域

凌小

凌小、莲小、玉潭

凌小、玉潭

具体划块情况请见下图:

⑶入学申报与志愿填报:5月29日6月14日

所有申报城区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统一登陆微信小程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报,按相关项目内容进行填报。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上传图片的清晰度。

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为方便描述,主要招生学校所在区域简称为“本区”,其他区域简称为“他区”。

Ⅰ.第1、2、4、6、9、10、13、14、15为本区,其主要招生学校见“区域范围与招生学校”,其他为他区;

Ⅱ.各区域填报志愿限定为该区域指定的招生学校,不允许超范围填报;

Ⅲ.“本区”学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区域范围与招生学校”表中的“第一志愿允许填报学校”中的一个,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他区”学生可填报在该区域招生的任一所学校。

⑷资格审查:6月19日6月28日

根据网上审查结果与实际需要,对不能网上自动审核批次的适龄儿童,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组织入园审查;未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教育局基教股专设窗口进行资格审查。

⑸学位派发:8月28日8月29日

7月28日对第一志愿填报了玉潭学校的适龄儿童进行预录,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学生予以录取,否则返回另行派发学位。

除玉潭录取后通过审查的适龄儿童,各招生学校根据批次顺序先“本区”后“他区”按志愿顺序依次派位。派位批次的派位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学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派入该学校,若大于剩余学位数,则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派位(全程录像、实时公开、接受监督)。

具体流程:

Ⅰ.第一批次各招生学校

招生学校→本区适龄儿童第一志愿派位→他区适龄儿童第一志愿派位→本区适龄儿童第二志愿派位→他区适龄儿童第二志愿派位……直到该招生学校派位完成。

在某一步骤中如参与派位适龄儿童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则该步骤参与派位的所有适龄儿童进行摇号派位,派位失败的适龄儿童进入下一步骤派位。

Ⅱ.其他批次

按第一批次各招生学校派位流程派位。

因志愿填报原因未成功派位的适龄儿童,征求家长意见后调节派位,不服从调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⑹信息查询:适龄儿童的生源类别与所在区域、派位结果在”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小程序中或扫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维码”(见附件3)查询。

⑺新生报到:8月30日8月31日,各学校根据家长查询结果与新生预录花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⑻学籍注册:9月底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新生注册。

(二)其他学校

胭脂湖街道、各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当地中心学校统筹确定与本办法相适应的招生方式,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学位、生源情况划定各校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报名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招生区域内当年831日止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放宽至当年1231日止年满6周岁(此类情形,小学阶段中途不得转入有入学年龄限制的学校)。

五、初中年级招生

(一)城区学校

1.招生对象

1)城区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资格审查为第一、二、三批次的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招生计划

学校

班数

学生数

备注

沅江市琼湖初级中学

22

1188

市局统一派位

沅江市琼湖书院

6

324

市局统一派位

沅江市政通初级中学

15

810

市局统一派位

益阳市沅江玉潭学校

10

540

直升初中、市局统一派位 

沅江市团山学校

3

162

直升初中

合计

56

3024

 

3.招生方式

依照“随机派位、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中心城区按生源类别以学生升学意向为主,微机派位为辅的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5月29日6月2日

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和其监护人房产等情况,参照小学一年级生源类别确定办法(各类别审核时所需资料见附件2),将城区小学六年级在读学生分为五个类别,第一类(批次):有户有房;第二类(批次):有户无房;第三类(批次):有房(有证)无户;第四类(批次):有房(无证)无户;第五类(批次):无户无房。根据网上审查情况与实际需要,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查。市局成立城区小升初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城区小升初生源的分类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在学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未在城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5月29日-6月14日登陆微信小程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或扫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维码”(见附件3),进入平台进行学位申报,按相关项目内容进行信息与志愿填报,进行网上审查。

2)入学申报与志愿填报:5月29日6月14日

在城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扫描“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城区毕业生志愿填报与查询”二维码(见附件3)申报学位并填报志愿;未在城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5月29日-6月14日登陆微信小程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或扫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维码”(见附件3),进入平台申报学位并填报志愿,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3)学位派发方式

①根据监护人填报升学意向学校后,依据生源类别分批派发学位。

各批次第一意向学校填报人数如果没有超过该校招生(或剩余)计划数,则填报该意向学校的学生全部派入该校,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则该意向所有学生参与主微机随机派位,没有派入该意向学校的学生进入其第二意向学校的招生差额派位,派位方式同前,如果第二意向学校派位有余,则依此原则依次进入第三、第四意向学校的派位,直到学生派位完成。

②沅江玉潭学校、团山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入学,确有需求且符合城区其他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根据其生源类别审核结果和就读意向同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一起派发学位。

4.招生程序

1)5月29日一6月8日,对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生源类别确认,6月2日-6月14日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扫描“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城区毕业生志愿填报与查询二维码(附件3)”进行学位与志愿填报。

2)5月29日—6月14日,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或扫描“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维码”(见附件3)进入报名平台,进行信息和志愿填报。先由平台对非城区小六毕业生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根据材料确认适龄儿童所属生源类别。

3)7月28日派发城区初中一年级学位。

(二)其他学校

胭脂湖街道、各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招生时限与新生入学申报程序与流程由当地中心学校制定区域内招生方案。

八、工作要求与招生纪律

1.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符合就读条件并有意向在城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提供真实材料并确保上传图片清晰。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户籍所在地申报学位。

2.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3.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严密科学的招生工作方案,紧密依托当地政府,通过媒体、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落实益阳市教育局“九个严禁”,各中心学校校长、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违规招生的,严格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 和沅教通〔2020〕140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

1.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度安排表

2.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申报资料一览表

3.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二维码


附件1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度安排表

 

年级

城区学校(玉潭除外)

玉潭学校

招生程序

时间(月/日)

招生程序

时间(月/日)

入学申报

5.29-6.14

入学申报

5.29-6.14

资格审查

6.19-6.28

资格审查

6.19-6.28

学位派发

8.28-8.29

新生预录

7.28

新生报到

8.30-8.31

新生报到

8.30-8.31

注册录取

9月底前

注册录取

9月底前

 

招生程序

时间(月/日)

资格审查

5.29-6.2

学位申请

5.29-6.14

学位派发

7.28

新生注册

9.30前

说明:1、未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申请城区小学一年级学位需要面审资料的,于6月19日-6月28日到教育局基教股进行资格审查;未在城区就读的小六毕业生申报城区初中一年级学位于5月29日-6月14日在网上进行信息与志愿填报,并上传图片资料;

      2、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2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申报资料一览表

 

  

      料(提供原件)

有户有房

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提交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簿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

有户无房

户口簿

有房(有证)无户

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提交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簿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

有房(无证)无户

户口簿、购房合同、社区出具并由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的有房书面证明材料、半年以上的水、电、燃气缴费原始单据,户口簿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

无房无户

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开具,满半年)或用人单位的月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表,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满半年)、租房合同,户口簿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

②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户口簿不能体现小孩与监护人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

特殊情况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因公伤残军人,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沅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招商引资法人、企业高管,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等特殊情况按相应的项目准备证明材料。

附件3

 

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二维码

 

                  

沅江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系统            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城区毕业生

志愿填报与查询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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