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即日起,沅江市琼湖书院转为公办学校属性,校名不变。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该校按照公办学校性质办学。
特此公告。
沅江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