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查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7-15 09:35 信息来源: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作者: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浏览量: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不限户籍及居住地)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疫苗个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市民出行等生活带来不便,请尚未接种人员7月20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

二、7月158时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餐饮门店、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小区等实行“三码联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责任单位明确专人,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疫苗接种标识),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办动员及时接种。

三、公共服务行业、厂矿企业(公司)及个体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四、7月20日8时起,从严控制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等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进入公共服务行业、政务服务中心、医院、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重点场所。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沅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