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建筑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6:10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3日我局对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建筑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3日~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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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4131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建筑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41

2024.1.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关于《沅江沅宁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413

 

 

 

益沅环评表〔20241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300万吨/年建筑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建筑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批复<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建筑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益阳市沅江市琼湖办事处塞南湖村(东经112°2059.438″,北纬28°5245.935)占地面积30201m2。公司于20147月委托原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0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批复后及时办理了排污许可和环保竣工验收等手续。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厂区预留地块内建设“300万吨/年建筑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制砂车间、一栋制砖车间,配套新建1个原料堆场、1个成品堆场、新增2个水泥储罐、1个粉煤灰储罐,建筑面积5520m2。生产车间由东向西排布,利用原有办公及辅助用房、配电室、给水系统、供电,新建排水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废气和噪声防治设施。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沅江市琼湖街道“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根据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遵守有关承诺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建筑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合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作业时间,夜间(22:00--06:00)禁止高噪声作业施工;尽量选用效率高、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以减轻运输车辆噪声对沿线道路居民的影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堆场粉尘通过采用半封闭式堆场,同时进行喷雾降尘;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封闭厂房,配套喷淋、喷雾降尘措施;皮带输送粉尘采用密闭输送廊道及喷淋降尘;筒仓粉尘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采用封闭厂房及喷雾降尘;运输扬尘采用硬化路面,车轮车身干净整洁,密闭运输,洒水抑尘;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后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砂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污泥浓缩罐+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周边农田、菜地,综合消纳不外排。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采取合理布局,减震,隔声措施,控制车速和鸣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进行封闭,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降低噪声污染,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贮存区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透、防泄漏措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固废“零排放”。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分拣废料、泥饼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粉尘、制砖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和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交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本项目经批准同意建设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在本次环评审批手续后,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和批复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环保部令第48号)的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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