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8 11:42 信息来源: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作者: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浏览量:

 

 

 

根据《益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查处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的督办函》(益环督办〔20207号),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环境问题,我市进行了认真梳理并重新摸排,经研究,制定整治方案。

一、主要问题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垃圾填埋场存在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不足,渗滤液调节池未按规范要求封闭,在线监控运行不正常,渗滤液处理设施总排口未连接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废水转运台帐管理不规范,长期将应送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的渗滤液达标水用于厂内绿化、冲洗厂区道路及厂区外马路,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低、管理运行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整改不严不实等问题。

二、整治目标

严格按照《益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查处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的督办函》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治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整治,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并达到销号标准。

三、整治措施

(一)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目前我市每天产生渗滤液104吨,系统设计处能力100吨,实际处理能力90吨。根据调查分析,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较齐全,但现有生化处理系统处理效率较低,成为进一步提升处理能力的瓶颈。整治措施:

1.新增一套日处理能力10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在现有生化处理系统后,提高生化处理系统的效率,缩短生化处理时间,提高处理能力。1010日前完成一体化处理设施安装,1030日前完成调试。

2.进一步调试优化渗滤液处理系统。邀请省内行业专家进一步对处理系统进行调试优化,达到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最优,确保达标排放。

3.新建1套日处理能力10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施。目前已动工建设,11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渗滤液调节池未按规范要求封闭问题。渗滤液调节池覆盖方案已列入中能迪亚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但进度较慢。为加快整改进度,整改措施为:

1.做好施工前期准备(9月底前完成)。完成设计图纸图审;材料进场;完成脚手架安装。

2.完成渗滤液调节池覆盖(1025日前)。101日前正式动工安装,1025日前完成。

 

(三)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但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整改措施:

立即启动在线监控系统调试、比对试验,比对试验完成后即申请验收,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渗滤液处理设施总排口未连接城市污水管网问题(将应送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的渗滤液达标水用于厂内绿化、冲洗厂区道路及厂区外马路问题)。由于城市污水管网延伸到沅江市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存在需要穿越防洪大堤及沿大堤铺设管网,存在审批障碍和防洪安全问题,客观上难以落实。为确保渗滤液尾水得到妥善处理。

1.继续使用专车(罐车)、专人运送渗滤液尾水至沅江市污水处理厂再进行深度处理。

2.专用罐车安装定位仪及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定位和视频监控平台,记录运送排放全过程,确保渗滤液全部运送至沅江市污水处理厂处理(925日前完成)。

3.请求变更渗滤液排放方式。在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和监控制度和措施并有效落实情况下,请求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变更渗滤液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方式。由原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变更为用罐车运送的方式。

(五)雨污分流不彻底的问题。一库区的填埋区仍有约2000平方米的作业面积裸露,未进行雨污分流。整治措施:

立即启动使用防渗膜覆盖,雨水导入截洪沟。1015日前完成。

 

(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低、管理运行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整改不严不实等问题。整改措施。

1.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单位日常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内容和年底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从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在线监控管理、渗滤液运送管理等各方面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925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沅江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任副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环境问题的整治领导,统筹推进问题整治。

(二)压实责任。市环卫中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切实履行环境问题整改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按时间节点和标准总体推进整治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行局要加强行业监管责任,全力督促整治到位;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积极配合、协助整治工作;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督促整治。

(三)保障资金。市政府优先解决沅江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环境问题整治资金,确保整治全面落实到位。

(四)强化问责。对整治进度缓慢,达不到时序进度要求,特别是涉及虚假整改、应付整改、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责问责。

 

 

 

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9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