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沅江)文综罚字〔2024〕F-000013号
当事人:沅江市******馆 (周**)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 92430981****LC30**
经营者:周**
住所(住址等):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路
2024年10月10日,沅江市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蔡彬(18080521021)、封富(18080521031)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沅江市琼湖******路(****旁)沅江市******馆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出版物经营项目,也不能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货架上却有《口算题卡》《100以内加减法》《汉字描红》、《生字摹写本》、《成语字典》等出版物120本,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出版物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伍佰柒拾元整(570)元;
2.没收非法财物:出版物120册。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11月11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