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湘职改办〔2020〕13号)、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含基层)正高级职称和省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5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设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岗位设置准则和程序
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的基本准则和程序仍按沅教通〔2020〕]73号和湘职改办〔2020〕13号文件执行。基层中小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岗位实行计划单列,全市统筹设置的原则。
二、相关要求
1.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学校是指沅江市所有乡村基层学校(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指城区学校。
2.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需跨校、跨行政区域“对岗申报”,有关事项按湘教通〔2025〕156号文件精神执行。
3.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中小学系列或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
4.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把师德考核放在首要位置,突出教育教学业绩,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向一线教师推荐评审倾斜力度。
三、设置岗位数量及学校
1.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含基层)正高级职称和省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56号)文件精神,设置我市202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岗位1个。
2.根据我市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岗位实行市级统筹设置的原则,确定202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设岗学校为沅江市新湾镇中心学校。
沅江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