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关于作出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892533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发文日期:2024-01-2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25日我局对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25日~1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2728885(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局窗口)

传 真:0737-2728885

通讯地址:湖南省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4131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42

2024.1.2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4125

 

 

 

 

 


                        益沅环评表〔2024〕2号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

你公司报送的《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批复<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选址于沅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桔城大道与文明路交会处西北角(东经: 1122145.157秒,北纬:284839.141秒)建设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1.2亩(14134㎡),主要建设12层血浆采集车间、宿舍楼、门卫室及其他配套用房。项目设置采浆位50张,采血浆量为60/年。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沅江高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根据湖南翰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遵守有关承诺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南岳生物沅江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合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作业时间,夜间(22:00--06:00)禁止高噪声作业施工;尽量选用效率高、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以减轻运输车辆噪声对沿线道路居民的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城镇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医疗废水(检验废水须中和预处理)采取一级强化沉淀+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资江分河。

(四)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柴油发电机燃料废气采取自带的干式过滤器措施与条码打印废气采取通风排气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相关限值后无组织排放,废物暂存间及污水处理设备恶臭废气采取喷洒除臭剂及通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五)严格控制噪声影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辆进出所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六)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医疗废物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5㎡,位于厂区南侧中部。药品废弃包装物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处理公司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清运,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清运,集中处置;不合格血浆及血袋经过高温高压蒸汽消毒处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七)本项目运营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在本次环评审批手续后,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和批复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环保部令第48号)的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