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2017年沅江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15:48 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根据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品质好,思想、工作作风过硬,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事纪检监察、公检法司、行政执法和财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

(5)职务层次为副科级及以下,派驻纪检组副组长有单位股室长工作经历或为副科级干部可优先考虑。涉改单位的原纪检组长个人愿意到派驻纪检组担任副组长的,可以优先考虑并可保留原职级岗位享受的各项待遇不变;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身体健康,无对履行职位职责有影响的疾病史;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公务员法》中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可从沅江廉政网http://www.yuanjiang.gov.cn/bcms/front/s38/、沅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anjiang.gov.cn/下载)。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0日

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市治大院1010室)

报名时,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职位要求的材料。

市纪委将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按要求如实补充填报,否则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二)考察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纪委牵头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综合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三)确定拟选调对象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中国沅江政府网、沅江廉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办理相关调任手续。

 报名表下载附件1

 

                               中共沅江市纪委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