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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2014年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02 11:00 来源:益阳纪检监察网 作者:jwb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县(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计划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名(详见《益阳市2014年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忠于党,忠于人民,品行端正,工作能力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优良,遵纪守法;

(二)中共党员;

(三)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工龄等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3月31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受过处分或者被问责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推荐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报名地点和方式:区县(市)的报名对象到所在区县(市)纪委干部室(干部宣传教育室)报名,报名地址和咨询电话详见《2014年益阳市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附件2)。市直单位的报名对象到本单位纪检组织报名。

3.推荐地点和方式:各区县(市)纪委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织可采取适当方式在限定的名额内(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择优筛选本地本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对象,再归口统一于2014年4月17日17:30前向益阳市纪委干部室(市委市政府办公楼811室,联系电话:4201900)推荐。

4.有关要求

(1)报名时需交验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职称、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在地市级及其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学习体会类文稿的原件及复印件(推荐单位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由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1寸半身同底免冠彩色近照2张。

(2)报名对象登陆“中国•益阳”门户网、益阳纪检监察网、益阳人事人才网下载《益阳市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发现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资格审查

各区县(市)纪委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织根据本公告要求及相关规定,负责对本地本单位报名对象资格的初审,市纪委负责对各区县(市)纪委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织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方式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量化评分、竞争演讲、面试、考察等方式结合进行,各项权重分别为20%、20%、30%、30%。

1.量化评分

市纪委依据推荐对象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发表文稿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办法另行制定),分别按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每个职位按遴选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6:1确定遴选对象参加竞争演讲。

2.竞争演讲

市纪委组织遴选对象现场撰写演讲稿并进行演讲,由评委对演讲进行评分(演讲方案和评分办法另行制定)。然后,分别将遴选对象量化评分和竞争演讲得分按权重计算累计得分,按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每个职位按4:1确定遴选对象参加面试。

3.面试

由市纪委统一组织面试,面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再分别将遴选对象量化评分、竞争演讲、面试得分按权重计算累计得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

市纪委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得分。最后,将量化评分、竞争演讲、面试、考察四项得分按权重计算累计得分作为遴选对象综合成绩。

六、研究确定

市纪委和用人单位根据遴选对象综合成绩、德才条件、现实表现和职位要求,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试用人员名单。

七、试用转任

确定的试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时间3个月,试用期满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和鉴定。根据试用期工作表现,经各有关区县(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调入人员,报请市纪委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经研究不适宜调入的,缺额人员是否递补由各有关区县(市)纪委提出,报请市纪委研究决定。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