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沅江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益阳市委及沅江市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职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持续形成强大震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举报范围
重点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涉枪涉爆、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利用网络平台以及“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的黑恶犯罪,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具体包括:
(一)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插手黄赌毒、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涉及上述问题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通风报信、压案不查,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说情干预,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三)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对黑恶势力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致使黑恶势力长期滋生蔓延等问题。
(四)其他方面问题。其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违纪违法相关问题线索。
三、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二)举报电话:0737-2722461。
(三)来信请寄: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的问题和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的问题和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欢迎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提供、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袒护、包庇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沅江市纪委监委将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沅江市监察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