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巡察,4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是市委坚持政治巡察标准,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局党组诚恳地接受、照单认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到各二级机构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水平提高。
(二)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中共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做好巡察整改的工作、督办和落实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工负责、分头落实;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承担具体的整改责任。驻市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强化问责追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三)细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要求。同时,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29项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整改要求执行,以钉钉子精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指导各责任单位把握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四)全面整改,落实书记指示精神。加强城市管理,奋力建设“八有”的城市。深刻反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深挖根源,吸取教训,规范管理。在抓好巡察整改、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工作。
截至2022年7月底,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3个取得阶段性成效,正按整改方案积极推进。制定(修订)制度10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未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未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
整改情况:
①制定学习计划,4月15日起每周五下午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按市委组织部要求,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4月22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
②加强对各二级机构党建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2.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严格落实向上级党委汇报制度;“四个纳入”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2021年12月底局党组向市委汇报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2022年1月2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市委宣传部部长做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宣传工作述职。
②成立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行文下发。2022年6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③及时向市委宣传部上报了2022年一季度和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3.无党组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未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进行,党组书记有2人未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整改情况:
根据市委宣传部与市委组织部(沅宣联〔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定期由中心组成员领学专题学习内容,由专人记录学习与讨论的情况,同时安排时间进行个人学习笔记与自学,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指导城市管理实际需要,进一步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在10月前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的文章。10月份后邀请市委宣传部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巡视旁听工作。
(二)反馈问题:党建工作推动不力,对党建重视不够,抓党建工作能力不强,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4.党员发展程序不合规,入党材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
①经机关党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及市直机关工委审议,取消1名同志入党积极分子资格,重新履行入党相关程序。责成机关支部党务人员补齐了2名同志《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群众推优大会纪要》《发展对象党员群众推优大会纪要》《入党材料》等材料,已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审查通过。
②原人事股股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认真学习,导致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经6月20日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给予其批评教育。
③对二级机构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进行检查,在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
5.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已对成立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进行了批复。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按要求走程序,将在8月底前完成。
6.党内政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民主生活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严格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在2022年3月23日召开垃圾填埋场问题“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5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
7.组织生活会走过场。2020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表未交上级审批盖章,无方案,无谈心谈话记录,无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
2022年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安排,按要求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会议程序,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严格评议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并认真开展审核和公开评议等次结果,同时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程序进行全程监督与指导,确保会议质量与效果。
8.2021年环卫中心支部被定为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2019年城管大队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民主评议登记表部分未报上级审核、盖章。
整改情况:
①开展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环卫中心党总支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治专项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整顿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达成了预期的效果,于2021年11月5日已销号。
②按要求将2019年城管大队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民主评议登记表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盖章。
③结合每季度市直机关工委对我局及各二级机构党建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局人事股督促整改。
(三)反馈问题: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不合规。
9.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提拔股级干部中有8人均直接召开党组会议公布人事变动方案。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沅办〔2021〕16号《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履行动议、请示、民主推荐、讨论决定、任职公示、下发任免文件等程序。局党组正在研究制定中层骨干调整方案,8月底前整改到位。原人事股股长,未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导致我局人事任命不符合程序,经6月20日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给予其批评教育。
(四)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10.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18年—2020年市城管执法局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2021年仅邀请参会一次。
整改情况:
加强了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与沟通。局纪检联络员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和沟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确保“三重一大”等事项及时告知,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反馈问题:践行城市发展新理念不彻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有效。
11.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对户外广告、市容秩序等关乎城市形象与管理的问题,缺乏长远性、系统性的规划指导,也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性标准。
整改情况
①全面落实市委书记3月14日调研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奋力建设“八有”城市的要求。
一是制定了《城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方案》,成立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下沉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行步行巡查制度、班子成员每周两天到市区现场办公、二级机构班子成员每天必须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三是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市人民医院、芙蓉学校、新外滩小区、好润佳超市、市科工局5个试点单位先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园林绿化保养维护到位。完成了小叶湖公园、蓼叶湖公园、休闲公园、郭家湖公园重点部位苗木补植工作。
湘北市场管理提质加速。完成了湘北市场“人车分流”,有效缓解了车辆拥堵,市场无序的现状;对市场全部门店道路两侧的窗户进行了刷漆,亮化美化了市场;对市场所有电力线路进行了改造,杜绝了“蜘蛛网”;更新了市场环卫设施。
自来水供水保障到位。一是加大项目建设与普查力度。二是深化体制改革。将原有的16个部门科室缩减至12个,减少了管理人员数量,压减运营成本开支。
四是召开垃圾填埋场问题“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以案析理、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目的,体现了党组领导班子正视问题、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五是把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工作重心,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抓好各项环节的责任落实。及时办理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红网百姓呼声等,通过处理市长热线投诉和其他上访投诉工作,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城市管理问题。
六是切实抓好2021年全省垃圾填埋场整治专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对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问题反弹。
污染防治攻坚战显成效。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道路扬尘整治方案”,集中整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城区工地均已建立起完善防污、防尘设施,对城市主次干道全面实施深度清洗和保洁作业,利用雾炮车全城区作业,确保低层空间最大限度降尘。
七是迅速启动智慧城管平台筹建工作,6月15日赴邵阳市学习智慧城管建设经验做法。6月25日参加益阳市局智慧城管培训。
八是全力推进智慧路灯项目,局党组就合同内容与中标公司进行了多次洽谈,已达成共识,近期将签订合同。
整合了自来水总公司部门机构、精简管理人员。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将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层层分解。开展用水性质普查,规范用水市场。全力配合城建投公司停车场建设,争取早出效益。
②已印发《沅江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重点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真抓实干工作方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全国文明提名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秩序整治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调研认证的基础上3月中旬我局将《沅江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司法局审查。5月上旬,市司法局将《办法(草案)》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的吸纳,并经反复修改认证,拟于近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③围绕占用公共部位资源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我局已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建立了台账。
12.局党组对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管理体系思考不够,破解城市重点难点问题力度弱,重监管轻服务、重突击轻长效、重专业队伍轻公众参与,日常管理重视“门面”“窗口”,忽视“后院”“角落”。
整改情况:
①印发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员着装规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车辆管理规定》,完善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的方案,在公共区域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栏。
②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的要求,市政中心完成了城区三纵三横(三纵:中联大道、桔城大道、新沅路,三横:沅江大道、琼湖路、狮山路)及主要道路的维修、维护工作。
③全面启动整治违章建筑三年行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清理整治沅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拆违控违“铁锤”出击。整治小区及庭院10个,实现了应查尽查、应拆尽拆、应改尽改的工作目标。
(六)反馈问题:城市精细化管理功夫不足,营造城市形象有短板,户外广告管理有盲区,空间美化推进不够。
13.对区域内广告管理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的思维,优质广告载体不多,户外广告审批后缺乏跟踪监管,路段门店招牌设置较杂乱。
整改情况:
①加大了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行为的日常巡查力度,对新的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坚持上门查验其是否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决定书》手续;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立即予以制止,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补办审批手续。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户外广告设施一律不予审核。
②待《沅江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局将分别向合同到期的户外广告经营者下发《关于拆除到期户外广告设施的通知书》。限规定之日内自行拆除到期户外广告设施或移交我局管理。如在规定之日内未自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或移交我局管理,我局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14.疏导结合治理不够,日常巡查力度弱,流动摊贩经营乱象未得到根本解决。
整改情况:
①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秩序整治方案》,今年来,共组织大型的市容秩序整治行动6次,对全市的主次干道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地毯式的整治,采取疏堵结合、值守加巡查的整治模式,确保市容秩序规范可控。
②金富城临时农贸市场因超期被关停,原业主搬迁至新的市场内。6月7日-6月27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每天出动执法队员23人,对金富城市场进行整治,6月14日配合琼湖街道新建社区对临时农贸市场钢架棚进行拆除。在该空地划分区域,建立疏导点。采取疏堵结合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疏导附近的商贩至该地规范经营。
③4月20日针对城区环境不彻底等问题,局党组约谈了两家清扫外包公司。6月15日,城管大队分东西区进行市容市貌整治的同时,发放《创文倡议书》1000余份。采购1500个四分类垃圾桶,根据各社区及主要路段实际情况,正在紧张铺设中(已铺设完成606个)。
④加大停车秩序整治力度。加大设备投入,筹措资金采购一套新的交通违法管控软件,从5月10日开始使用新系统,全力整治中联大道、桔城大道、新源路、琼湖路、巴山路、狮山路主要路段。同时,错时对市区重点道路美世界、好润佳、狮山路、芙蓉学校、南洞庭学校、琼湖中学、金富城等周边进行抄牌执法,力求执法的常态化,保证主要街道的秩序畅通。
(七)反馈问题:城市精细化管理功夫不足,营造城市形象有短板,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滞后,转运效率较低。
15.按环卫设施的设置标准,城区垃圾转运站应达28座以上,目前城区仅有7座垃圾转运站,压缩能力为80吨/天,无法满足城区180吨/天的垃圾收运量,压缩能力不足,垃圾收集处理技术单一,严重制约垃圾收运效率。
整改情况:
城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已于2021年12月移交市住建局,正积极与住建部门沟通,加快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对已建好的中转站,积极协调搞好移交,争取尽快投入使用。并向市自然资源局建议,今后新建小区规划时应配套建垃圾中转站,以解决城区垃圾中转站偏少的问题。
16.向经营者宣传油烟污染防治重要性少,导致油烟净化不规范、用而不维护,排放不达标的现象屡见不鲜。
整改情况:
①针对市民投诉未及时处理等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热线办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建立约谈机制。对市民反映的合理诉求,诸如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积极协调,加强督办,努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②针对烧烤门店油烟气味扰民问题,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及时进行上门查勘,下发“限期整改责任书”,根据实际情况,责令业主改变排烟管道的排放方向,监督定期对净化设施进行维护和清理。
③助攻“蓝天保卫战”、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一是组织“宣传车队”在市区采用广播的形式,向广大市民进行油烟污染防治的宣传。二是对新开设餐饮门店油烟设备安装登记备案,在装修前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排烟管道设置符合标准;三是对全市所有餐饮单位发放“关于油烟净化器”维护清洗台账单,实时掌握净化设施运行状况。四是对全市夜宵漫酒采取轮流分管制,针对城区以休闲公园为主等其他零散的烧烤点,分期分批进行排查。
(八)反馈问题:为民执法理念树得不牢,规范化执法建设有差距,案审制度不完善,自由裁量权约束机制不健全。
17.对行政执法研究指导不够,未出台案审管理办法,未明确重大案件的认定标准,仅凭案件罚款金额作为重大案件依据。
整改情况:
①下发了《关于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成立行政执法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的通知》。
②已下发了《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办案规程(试行)》,明确了办案程序,调整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简称案审委)。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法制审核程序,对罚款超过5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案审委会议决定处罚种类和幅度。
18.部门联合执法不顺畅,执法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
①已下发《沅江市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衔接机制》。对于噪音污染管控职能交叉等问题,3月10日,由政府办牵头召开部门协调会,会上明确了各单位职责,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噪音污染投诉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②建立联动机制,如再进行城区整治车窗抛物等行动,先与交警等部门对接,达成一致后实施,及时将相关证据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19.无年度执法培训计划,组织业务培训较少,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执法队伍专业性有待提高,在执法中,难以熟练应用相关程序,个别执法人员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
整改情况:
①向各二级机构征集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就各二级机构提出的问题针对性准备培训内容,确定了培训实施方案、邀请益阳市局执法法制专家进行现场授课。
②为了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印发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员着装规定》等制度。
(九)反馈问题:项目监管缺失,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20.2021年8月市城管局在“雷霆行动”城区违章占道、违规搭建整治拆除工程中虚增大型挖机工作量。
整改情况:
①经查,是施工方计算公式错误,导致工程量不符。经办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支付工程款,4月19日施工方将多支付的工程款退还至单位账户。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6月20日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②制定《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方案》,印发了《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库电子支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及管理。
③规范工程项目程序。工程项目施工前,由相关股室填写计划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局长批准,施工方出具项目方案和预算,局党组通过后,再由施工方实施,工程完工由验收小组进行工程验收并签字,项目决算由相关股室报党组审议通过。按财政局要求走网上采购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根据局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手续。
21.2021年3月至5月,市城管局实施“一江三路”环境整治项目垃圾填埋场无清运车辆进出记录,且仅有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计量,事后该工作人员无法指认垃圾清运地点的。
整改情况:
①制定《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方案》,印发了《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库电子支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及管理。
②规范工程项目程序。工程项目施工前,由相关股室填写计划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局长批准,施工方出具项目方案和预算,局党组通过后,再由施工方实施,工程完工由验收小组进行工程验收并签字,项目决算由相关股室报党组审议通过。按财政局要求走网上采购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根据局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手续。
(十)反馈问题:内控管理不严格,对二级单位重点领域风险重视不够。
22.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中心日常管理不到位,无机器设备运行台账。
整改情况:
①压实机停工维修,在财务报销中出现了压实机工作油耗台账的问题。经查实,垃圾填埋场共有压实机,推土机和挖掘机三台设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的预警函》(湘突环改办函〔2019〕28号)要求,2021年1月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渗滤液处置、在线监测等问题整改销号期间。压实机维修时,其他两台设备在交叉运行,司机负责操作设备和日常登记工作台账,导致多报销4天压实机油费。
②垃圾填埋场分管车辆设备等工作的负责人,日常监管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报销油费,现已收回。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经7月15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分管垃圾填埋场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立行立改,建立垃圾填埋场内部管理机制,规范登记设备工作台账流程。
③制定了《城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方案》,成立了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城管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印发了《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库电子支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及管理。
④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分管单位日常监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3.2015年4月,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原市园林管理中心)将2014年1月承包的药材基地该全权降价转包经营管理。
整改情况:
①药材基地降价转包的问题。经调查,因城建投使用园林中心土地,在赤山补偿一处荒山作为园林苗圃场地,该苗圃场是荒山,如种植园林树木,要先进行开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根据2015年园林中心支部会议记录,为了不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拟由他人先行开发,2015年4月23日园林中心与王某签订了租赁合同。
②2021年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该处苗圃场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该苗圃场如中止租赁合同,园林中心将支付违约金。经局党组研究,考虑到该土地利用价值不高,拟继续执行合同,产生的租金收入,用于弥补园林中心的经费。会议同时明确,依据沅政发〔2020〕9号文件,关于印发《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各二级机构国有资产处置,先由党支部讨论拿出方案,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上报。
③制定《城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方案》,成立了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城管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印发《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及管理。
(十一)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
24.班子成员普遍存在畏难怕事求稳思想;对重点项目调度不够,重点项目推进慢,智慧路灯、智慧停车场、建筑垃圾消纳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中转站建设均未达预期。
整改情况:
①3月23日召开了垃圾填埋场问题“以案促改”的民主生活会,4月11日印发了《关于局党组成员调整分工的通知》,明确垃圾填埋场分管领导,切实抓好2021年全省垃圾填埋场整治专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制定了垃圾填埋场考核办法,调整了垃圾填埋场的管理人员,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对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问题反弹。
②印发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真抓实干工作方案》。明确重点项目完成时间节点,重点项目现进展情况如下:
湘北市场传统商圈提质改造工程项目:6月28日,上海开艺设计院规划项目建设性详细规划上规划例会,通过湘北风情街建设项目方案。
城区路灯智慧化建设与节能改造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中津沛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已成立。新增路灯费用、监理费用请示报告已递交市政府,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合同内容与中标公司进行了洽谈,目前已达成共识,近期将签订正式合同。
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同兴建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土地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佳旭建材已办理环评手续,正在办理安全评估。
城区主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城区主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已全面完工,工程待验收。
25.经常以个别“通气”代替党组会,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讨论,事后存在党组会议记录造假的情况。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讨论,邀请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参加重要事件会议。
26.2020年7月,计划解聘自来水总公司临时工的事项,党组对舆情没有在第一时间掌控,并进行有效处置,导致队伍内部不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影响党组的权威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3月16日局党组向市国资局呈报提名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人选的报告,市国资局已通过考核进行了任命。
②按照3月14日市委书记调研城市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进自来水总公司改制,确保稳定,确保改革良性化。经过自来水总公司班子研究,将16个股室合并成12个,精简中层骨干人数。
③3月25日、29日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约谈了总经理和全体班子成员。并要求自来水总公司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每周五进行“讲纪律、讲正气、讲团结”集中学习。
(十二)反馈问题: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27.从二级机构借调工作人员、时间长、手续不全,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由借调人员担任局机关股室长。
整改情况:
①从二级机构借用工作人员问题,沅政办〔2019〕41号文件,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现有行政领导4名,非领导岗位6名。在职人员严重不足,为了能正常开展局机关工作,依据沅办〔2017〕20号关于印发《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规定》、沅办〔2021〕18号关于印发《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6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为了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定《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借调办法》,并将拟借用人员的请示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
②针对中层骨干配备不合理等问题,党组正在研究制定中层骨干调整方案,8月底前整改到位。
(十三)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28.系统内违纪问题频发,吸毒、酒驾现象较突出,2018年以来,先后有23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纪问题没有在党员大会上通报,“以案促改”作用未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
①3月23日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了2022年工作。6月17日召开了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传达学习了沅组联〔2022〕4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从严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②成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制定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工作方案》。将局党组和二级机构党组织,二级机构主要领导、财务管理人员作为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全面履行城管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③对2018年以来城管系统吸毒人员建立管控台账,各单位明确管控责任人。对自来水总公司、市政中心、规划直属中队作风纪律方面违规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并报驻市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十四)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不够到位,违规出借资质。
29.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所属园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出借公司资质。
整改情况:
①2017年巡察时指出了园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外借问题,因当时签了三年的合同到2019年1月止,在此期间,园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未出借资质给其他人,自2019年1月后,未再出借资质给任何人。
②园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外借违规收取管理费已于6月20日上交至市纪委账户。
三、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的成果。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与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职工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整改过程中的不断反思,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首要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的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我局党的建设各方面各层级、贯彻于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局党组将重点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的培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讲纪律守规矩的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
(二)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程上,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坚持整改机构不撤、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坚决杜绝“船到岸、车到站”的思想和“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对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问责处理结果落实情况、相关制度按期制修订和执行情况等,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三)持续完善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与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项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堵塞管理漏洞。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内部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把单位制度上升到纪律高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打“擦边球”、搞“越位”,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对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人、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我局将坚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以雷厉风行的速度整改工作,用实际行动和成效,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市民朋友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814111;信箱地址:沅江市桔城大道移动广场2号4栋;电子邮箱237335385@qq.com。
中共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