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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17 08:32 来源: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月14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2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政治责任

我局党组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整改,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4月12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措施,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长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对一”形式交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二级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市委笫二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分解表》文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围绕20条反馈意见的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坚持统筹结合,全面立行立改。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住建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抓住清单,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经过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20条意见(31个具体问题)中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3个长期性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整改到位率为90.3%,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预订人收取诚意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2月21日,对违规向预定人收取诚意金的开发公司开展调查和约谈,要求其收取的诚意金全额退还,公司相关负责人作出了深刻检讨。二是全面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2022年4月18日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在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前,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预订人诚意金,每月对我市在建商品房违规预售等问题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2022年6月2日,组织房地产企业学习《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与此同时,对购房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投诉,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防患化解矛盾、纠纷。

2.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有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未批先建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按要求制定了按片区、按频次的巡查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无报建手续的违章建筑。自巡察整改至今,共向城管部门移交违章建筑线索4条,向乡镇人民政府移送1条,确保违章建筑全数消除。二是针对碧桂园一期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在临时用电、文明施工等安全方面屡次出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安排专人、成立专班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该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总监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和不良行为认定书,强化关键岗位人员责任意识、督促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到位,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三是做好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我局举办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分别于节后复工前及安全生产月等期间共开展6次,培训班组织了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参会,进一步从企业层面压实责任。组织各项目开展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和节后复工安全交底工作,要求今年18个在建项目全数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素质,确保安全。四是全面营造重视质量安全的施工氛围,加大质量安全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我局采取广告展板、宣传手册等多样化形式,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和普通民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制定了《关于做好桩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的通知》、《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计分办法》等制度,在项目开工前进行严格的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提高施工准入门槛,全面加强施工过程中落实质量安全职责的监管,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力度。

3.石矶湖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重建轻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协调将该整治工作列入生环办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集中攻坚工作清单。2022年4月我局与生环办沟通,将该问题整改纳入2022年度污染防治集中攻坚工作清单,由生环办定期调度督促落实。二是相关运营单位的采购招标工作已启动,目前已完成运维预算清单的编制,预计7月完成财评、采购等相关程序后立即开展专业运营管理。三是编制了《沅江市深入打好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将“活鱼塘”、“湖景一号湖汊”纳入黑臭水体整治范畴,制定黑臭水体一水一册整治方案,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4.物业行业管理水平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沅江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加大了对物管小区巡查、管理和指导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评,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企业进行通报或记不良行为记录。自巡察整改至今,共处理物业投诉96起,处理率100%,对物业企业开展检查7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要求整改到位。三是推行“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基层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了“红色物业示范点”、“红色先锋管家”创建评选活动,通过树先进、树典型,进一步促进我市物管行业的规范和服务的优化。

5.对混凝土企业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新的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合理布局。聘请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沅江市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划(2021-2030)》,2022年3月我局组织通过了该行业发展规划的专家评审会;2022年6月,通过该行业发展规划的听证会,即将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二是督促企业申报资质,湖南赤金混凝土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24日取得了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目前剩余三家正在积极申报。三是加强行业监管,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自巡察整改至今,共开展混凝土行业检查5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6.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较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实行了“一个项目、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班子服务、一个部门负责、一套实施方案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把项目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针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政策性强、审批程序多、征地拆迁难等问题,加强了项目建设前期行政审批和征拆安工作,同时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专题汇报会等会议,听取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项目建设责任不实、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联动,围绕“项目为王,花开四季”的要求把工作做实做细,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了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征拆办和琼湖街道的联系与对接,确保项目推进的要素保障。三是强化考核督办,联合纪检部门成立督查专班,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事前、事中监管,逐步实现全过程监督。联合纪检组多次深入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实地督查。及时督促排查廉洁风险和监管漏洞,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全流程防控监督。

自巡察整改至今,中心城区水环境项目2022年计划完成建安投资8.1亿元;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已完成2座垃圾中转站和7座公共厕所的前期工作,其中丁家坝垃圾中转站和蓼叶湖、小叶湖、景星寺公厕已进场动工;梁记粥铺中转站和碧桂园、青少年宫、和平社区、新源北路公厕正在进行政府采购确定施工单位;另外2座垃圾中转站已完成初步选址;南嘴镇(赤山监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按环保部门工作要求,6月28日下午在住建局举行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7.人防工程建设发展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人防规划,我市人防空间规划已列入省办14个试点县市之中,目前已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重新修订了《人防工程报建审批制度》,全面推进城市结建防空地下室依法建设,严格落实“应收尽收、应建尽建”要求,确保人防建设工程圆满完成任务。三是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从2018年的1个项目仅7000平方米的人防工程,发展到现在14个报建项目6.3万平方米,有了质的飞跃。自巡察整改至今,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项目有3个,人防工程面积达1.7万平方米。

8.问题楼盘维修基金追缴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7日对欠缴企业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将由法院强制执行。自巡察整改至今,已追缴资金96.39万元。二是将维修资金纳入房地产网签系统中,如未缴纳维修资金将无法进入下一步程序,杜绝维修资金欠缴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创新突破,立足保障民生,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积极与相关部作合作,创新工作流程和监管机制,疏通解决问题的渠道。

9.理论学习不够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系统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委关于住建工作的重要部署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各支部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认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党员干部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中层骨干在理论学习方面的具体责任。三是明确计划安排,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理论中心组层面和支部层面分别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关于住建领域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学习内容分为12个主题,开展学习交流,极大地提升了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性和系统性。

10.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不足,未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在局党组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的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个专项内容,并长期坚持。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党组书记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督导检查制度,局机关党组负责对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各党支部(总支)每季度填写组织生活报告单,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报告,局党组每季度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进行集中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督促改进提高。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础台账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对其个人剖析材料抄袭情况进行严重批评。要求其端正态度,加强党建工作力度。二是在党组会上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党员学习提出明确要求,个人笔记要实事求是的记录,不准抄袭,不准漏记少记,对个人发言和心得体会文章要原创,不允许网络抄袭,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三是开展检查督导。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专项检查,对干部职工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局系统进行了通报。四是局党组将继续定期、不定期的对党员学习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12.党员教育管理缺失,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党员没有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党校举行了为期三天的住建局基层干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主题培训班,设置了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传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提升城市基层干部工作本领、公共卫生相关知识普及等四门必修课和两门选修课程,进一步加强了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三是完善修订局机关、局属单位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按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严格落实组织会议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不走过场,对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支部活动的,履行请销假制度,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支部后备案。支部组织生活会中明确专人做好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负责规范整理归档工作。

13.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讨论。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会议程序,党组会议明确今年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均按照一事一议、充分讨论、末位表态的会议工作程序进行议事讨论,并全程认真记录,坚决杜绝上会议题无讨论记录现象再次出现。

14.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已于2022年3月2日对张某予以开除。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为镜鉴,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力度,关心、关爱、关注干职工的工作与生活,自巡察整改至今,我局组织全体干职工在7月开展工会活动,结合今年国庆,我局将在9月底继续开展工会活动。三是制定年度干职工教育管理培训计划。

15.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夏文化、唐业平同志服务中心副主任的职务,并于2022年6月6日下发《关于免去夏文化等同志职务的通知》文件(沅建党〔2022〕12号)。整改前指派党组分管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别对免职人员进行了谈话交流,被免职人员明确表示服从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党组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职数规定配备领导干部,党组会议明确,从整改之日起,各股室及二级机构不准出现新的超配领导现象。三是今年4月下旬拿出人事调整方案,下半年对人事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

16.违规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局属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规定》,不再违规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如确定因工作需要聘请,须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后,严格按编办审批用人流程执行。二对曹勇、黄远智、杨建平、赵珊、刘万等5名人员未履行向编办申报审批程序的临聘人员,已向市编办进行报告。三是举一反三,完善了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全面规范临聘人员工资、绩效以及福利发放标准。

17.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建设程序不完善,竣工验收及审计工作滞后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项目工作责任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班子服务、一个部门负责、一套实施方案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把项目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重点项目调度会制度和督促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强化考核制度。把项目考核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政绩和业绩考核挂钩,对项目工作完成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完成不好的启动问责。自巡察整改至今,重点项目建设已完成投资4.3亿余元。

18.费用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沅江市市政建设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重点办财务室的工作职责职能进一步进行明确。二是2020年以前代收的工程项目报建费132.43万元,因住建窗口现行工改收费要求每项目收费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具体金额,所以对以前工程项目未报建的不能收取,故单位暂未缴纳。为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目前正在与财政局沟通,用合理合规方式上缴市财政非税。 三是2020年以后沅江市市政建设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不再代收报建费,所有工程项目需完善报建,按行政服务窗口程序流程办理报建费缴纳。

19.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邀请会计事务所对我局的往来账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往来账进行了分类,具体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往来账、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往来账、因机构改革发生合并的账务等三类共46笔,目前正在逐一核实与清理。二是完善了往来账项管理制度,加强往来账项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果。三是建立往来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核算效率和管理质量。四是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大对往来账的清理工作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20. 违规向社会团体拨付工作经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1年前分管财务的党组成员及财务股进行诫勉谈话。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关财务制度,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党组会议明确坚决做到不违规向社会团体拨付工作经费。三是党组会议要求,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按制度办事,敬畏组织,敬畏纪律,敬畏制度,举一反三,坚持原则。

三、立足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我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后段,我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一)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二)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治懒、治散、治庸,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把整改与干部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灌输和熏陶,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把整改与住建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建设“有格局、有亮点、有文化、有特色、有规范、有作为、有温度、有魅力”的城市为目标,持续提升住建工作能力,为我市建设成为洞庭湖区核心城市贡献住建力量,以一局之力为全域添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737-2721853;邮政信箱:沅江市琼湖路128号(原老政府院内);电子邮箱:651090240@p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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