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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沅江市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31 15:17 来源:沅江信息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月15日,沅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沅江市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沅江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反馈意见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共反馈了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新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成效不佳的问题。

1.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党的理论、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纳入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学;二是坚持每周学,利用夜学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三是1月6日周一晚全体机关干部补学习近平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2018年8月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2.关于业务知识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业务知识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课堂,每年开展红十字知识暨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将竞赛结果作为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二是健全物资、资金捐赠以及发放的规章制度,确保每次物资、资金出入库(帐)有记录有依据,做到账实相符。

3.关于应知应会的知识点掌握不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机关干部补学应知应会知识;二是每年开展红十字知识暨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将竞赛结果作为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三是利用夜学制度,加强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

(二)关于乱补滥发禁而未绝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值班补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组织机关干部将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1200元退回,并上交至市纪委监委(市财政非税账户)。

2.关于现金发放节日慰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组织机关女干部将现金发放的“三八节”妇女慰问费2100元(2017年1200元,2018年900元)退回,并全部上交至市红十字会(市财政非税账户),2020年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机关女干部开展妇女节活动。

(三)关于公款代缴、工会会费未缴等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公款代缴个人医保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扣除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2017年医保金5163.68元,蔡佳(2018年8月离职)、谢丽(2017年12月离职)2017年个人医保金2088.16已上交至市红十字会(市财政非税账户)。今后严格按要求扣除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医保金,杜绝公款代缴。

2.关于工会会费未按要求收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2020年1月起,机关干职工每月按基本工资的5‰提取工会会费。二是我会已于1月15日向市总工会提交请示并取得批复,成立了沅江市红十字会工会。3月13日召开了沅江市红十字会工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办公室主任谢哲娴为工会主席;三是开立了工会账户,所有工会收支均通过该账户结算,单列会计科目和会计凭证。

(四)关于差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车船费、租车费用油票报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2016年7月26日在赈济专户中列支防汛救灾租车开支5500元,其中2600元使用私车加油票报销一事,已将该2600元退至市财政非税账户(市红十字会),并使用税务部门开具的租车费发票重新报销。二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差旅费报销必须使用车船票或税务局开具的正规租车费发票,杜绝使用油票报销。

2.关于差旅费重复报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之财务管理制度,今后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仔细核实干职工出差用车情况,严禁重复报销。

3.关于租车真实性存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列支的8月3日租车费400元退至市财政非税账户(市红十字会);二是在今后的差旅费报销中,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仔细核实干职工出差用车情况。

(五)关于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的问题(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签到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12月10日巡察组对我会上班纪律进行专项检查并反馈问题后,我会在当天召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部署落实上下班纪律问题。会后,重新制定了考勤签到表,表格采用签名形式并要求写明上下班时间。同时明确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一律须书面填写请假条。因病、因事等紧急情况,事前须微信向常务副会长请假,事后补写书面请假条。考勤签到表和请假条一律留存,作为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会费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会费未按规定上缴和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中红字〔2020〕2号)制定了《沅江市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加强对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二是将已收取的会费按规定上缴和使用。2016年至2019年,我会累计收取团体会费34.3万元。在征得益阳市红十字会同意免于向其上缴20%的会费后,我会将历年收取的会费上缴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返还至我会市财政特设专户,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三是2020年底前,在沅江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会费的收缴、使用情况,并同时向益阳市红十字会报告。

2.关于募捐和接收捐赠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募捐和接受捐赠的财产未入账,二是募捐和接受捐赠的财产未登记造册、未出具捐赠票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管理受赠款物,按要求开具了捐赠票据,并及时登记造册入帐;二是对2016年以来已接受的捐赠物资逐年清理、登记造册,建立了物资出入台账。

3.关于备灾救灾能力薄弱的问题。

(1)关于不具备应有的备灾救灾设施,本级募捐赈济能力弱,真正面临灾情时,只能依靠上级拨付救灾物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备灾救灾能力建设,积极向上级红十字会和市财政争取资金支持购买备灾救灾设施、建设备灾救灾仓库;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要活动信息、工作月报等广泛宣传红十字精神,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中来;三是推进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配合,统筹社会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参与灾害救援工作,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与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联合开展以“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协同做好防治和减少灾害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2)关于救灾物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4月2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上,对两顶大号帐篷、20箱辣椒酱的问题向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通报,要求切实做好救灾物资的分配使用;二是已组织机关干部将20箱辣椒酱退回;三是规范救灾物资管理。救灾物资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分配使用,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截至5月31日,我会累计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15批次,价值420044.2元,已全部按规定用途发出,并在我会微信公众号、沅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

4.关于直面问题和困难时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1)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全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会,在14个镇(场)、街道初步建立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收取了基层组织的会费并建立台账;二是积极发展红十字志愿者和志愿者团体,并建立健全有关台帐,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五城同创等中心工作。

(2)关于募捐工作停滞不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主动开展募捐工作,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募捐倡议书,动员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累计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15批次,累计价值420044.2元。

(3)关于上级下达任务完成度不够理想,在提升工作质效上思考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逐步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积极选送红会工作人员、具有专业背景的红十字志愿者参加湖南省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总会救护师资培训班,充实我会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力量;二是在每年开展的救护员培训中,逐步开展幼教机构从业人员救护员培训。受疫情影响,今年的普及培训和救护员培训将在下半年完成。

5.关于社会影响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宣传工作纳入了《沅江市红十字会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办公室负责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活动开展力度。积极开展5.8红十字博爱周、6.14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广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升红会影响力。

6.关于落实市委工作部署不力的问题。

(1)关于未按市委要求对通报的巡察发现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巡察发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逐一查找原因,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期限;二是加强了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完善《沅江市红十字会领导分工及各部室工作职责》《沅江市红十字会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2)关于未按照市委部署开展夜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按照市委要求,于每周一19:00-21:00组织机关干部就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上级文件、业务知识等进行集中学习。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副会长蔡时伟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班子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领导班子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以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必须包含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8.关于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制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学习、研讨、小结,撰写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学习记录做到规范、严谨、齐全;二是已在立行立改中补学习近平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超预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今后严格按照每年年初预算额度列支公务接待费,不得超预算报销公务接待费。

(2)关于隐匿公务接待开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今后如实申报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用途列支会计科目。

(3)关于公务接待中违规开支烟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由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禁酒令,坚决杜绝烟、酒等违规开支。

(4)关于公务接待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沅江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沅财行〔2019〕2号)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之公务接待制度。二是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公函制度。所有公务接待活动,要如实填写《公务接待申报单》,申报单内容与派出单位公函、活动(会议)通知或方案相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2.关于“博爱送万家”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救助金发放没有制定相应的标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沅江市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具体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标准。

(2)关于救助对象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沅江市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办法》。要求每位救助对象递交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贫困材料等相关佐证,贫困材料上必须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召开三重一大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审核救助对象递交材料,确定救助名单。救助名单确定后,不得随意补充、更改。

(3)关于救助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沅江市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办法》;二是在救助金发放方式上,自2019年开始,“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金一律通过财务报账直接支付至救助对象的银行卡上,不再发放现金,也就不再存在救助对象多领、未领现象;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对由镇场经办人申报的救助对象,镇场经办人必须向红十字会提供包含救助对象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救助金额、救助原因等)的救助名单,救助金一律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至救助对象银行卡,事后安排专人进行跟踪核实,确保救助资金如实发放到位。

3.关于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工会慰问费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18﹞20号)文件要求,规范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二是我会已于1月15日向市总工会提交请示并取得批复,成立了沅江市红十字会工会。3月13日召开了沅江市红十字会工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办公室主任谢哲娴为工会主席;三是自2020年1月起,机关干部按每月基本工资的5‰提取工会会费;四是开立了工会账户,所有工会收支均通过该账户结算;五是组织相关人员将超范围使用资金退回至单位工会账户。

(2)关于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按市财政局关于《沅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沅财行〔2019〕1号)规范我会会议费管理。在会议费报销时将会议方案、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列入会计凭证附件。

(3)关于在防汛救灾专项中列支酒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及禁酒令,杜绝酒水开支。

4.关于财务管理不严的问题。

(1)关于财务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了财务管理,邮电费必须使用正规发票报销,快递寄件单只能作为发票附件使用。2018年6月起,邮电费支出均已使用正规发票入账。

(2)关于调账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会计已对该财务调账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班子成员会审议;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已将财务调账纳入“三重一大”研究事项。明确会计人员不得随意调账,确有需要的,必须出具书面调账说明,提供每笔账务调账依据,并经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调账。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打出2017年12月26日盘点入库的14.59万元固定资产详单,作为该笔会计凭证附件;二是去国有资产管理局补办了2017年12月26日报废的1.4万元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并把资产处置审批单原件作为附件放入该笔会计凭证;三是已将2018年12月24日购置的打印机入账。对于新购的固定资产,今后将及时按规定入账。

5.关于形式主义泛滥的问题。

(1)关于制度建设流于形式,制度设置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结合红十字会职责职能,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2020年度《沅江市红十字会机关管理制度》(沅红发〔2020〕6号),对工作、学习、办文办会、差旅报销、公务接待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今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关于照搬照抄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在“实”和“细”上下功夫,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杜绝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切实履职尽责,督促工作人员结合红会实际做好文件材料、学习心得等文稿的撰写工作。

(3)关于存在应付思想,与实际脱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后发展新志愿者时,要求志愿者本人亲自填写登记表并签名,杜绝代签名、资料代填写的情况;二是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结对帮扶具体措施,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三是夯实工作作风,创新开展红会各项工作,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力欠缺,党建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待党员干部配齐后,将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成立党支部;二是严格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

2.关于领导班子决策、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沅江市红十字会领导分工及工作人员职责》文件,2020年度我会已明确秘书长彭学兵为分管财务工作领导,负责财务报账审批。财务会审专用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使用。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沅江市红十字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今后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须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并于会前列出议事清单;二是完善了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分项设置会议记录本。会议记录应按会议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连续记录,不得跳页、拆页、插页。对会议记录的内容做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内容真实。

(3)关于长期以来,研究“三重一大”的班子会议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沅江市红十字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今后凡研究“三重一大”的班子成员会议,均已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

3.关于人事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

(1)关于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人事任免工作,任免股级干部均要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公示并正式行文,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关于聘用临时工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会已于2019年底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书面请示聘用临时工,并取得批复。原担任办公室工作的临聘人员已于2020年2月离职;二是已将选聘专业财务会计列入2020年单位选人用人计划,拟通过全市公开遴选补充1名工作人员担任会计岗位。

(3)关于专业人才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积极选送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红会、市直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二是补充专业人才。我会至今空编1人,拟通过2020年度全市公开遴选补充1名专业财务人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2807463,地址:沅江市浦发村镇银行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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