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沅江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6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部署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政治站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了进一步强化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沅江市林业局关于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各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做到整改全覆盖,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深入开展。
(三)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定了《中共沅江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并针对反馈的5个方面22个问题制定了《巡察整改清单》,每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均明确了责任股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问题、整改进度、效果情况予以全程跟踪,22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 反馈意见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6月12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71人开展了集中学习,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应知应会相关知识,重点学习了十九大报告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提法、新举措。集中学习后统一进行了专题测试,80分以上51人,60分以上67人,及格率达94%。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的问题。处理回复了红网“百姓呼声”中的涉林工作舆情,完善了网络舆情处理机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及时处理回复市长热线。加强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强国、红星云等平台学习,利用大楼电子显示屏和围墙宣传栏等着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健康向上的思想意识。
(三)关于组织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安排专人督促相关人员注册“学习强国”平台,及时激活并开展学习。同时,督促系统工作人员加强“红星云”学习。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原因,目前我局实有在编人员(包括二级机构)137人,已注册“学习强国”平台132人,及时激活并开展学习132人,因使用老年机无法注册并开展学习5人。
(四)关于公款购买、违规发放购物卡及香烟的问题。在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已对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和香烟予以了清退收回。今后,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乱补滥发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在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林科所超范围发放的第13个月工资已由林科所予以了清退收回,对苗圃场超标准发放的物资和违规发放的值班费已由苗圃场予以了清退收回。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纪律约束,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关于办公用房清退不到位的问题。巡察组指出的当天,沅江市苗圃场、龙虎山林场、阳罗林业站已搬迁超面积办公室,腾空的办公室改作了档案室、资料室。在系统大会上再次明确专人负责对全系统办公用房进行清查,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七)关于上下班纪律松弛,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已修改完善考勤制度,规定记迟到时间为上午8:00,同时明确去向牌由股室负责人实事求是拨移。针对短时间外出现象,完善了临时外出请假手续。将原来可以口头申请完善为先书面申报审批,持书面申报审批单后方可出差。严格上下班纪律,同时已报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将不定期督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关于阳罗林业站工作人员不在岗的问题,党组已责成写出书面检讨,并在系统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照考勤签到、出差审批制度,候鸟巡护、湿地巡护、林地巡护和安全生产巡查等相关制度,加强各林业站和二级机构的责任,实时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去年以来,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我局有大量人员调动,部分人员定岗定责没有到位,工作牌不好设置。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将及时更新工作牌,公开职务职责,方便其他部门和群众办事。
三、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全面领导缺失的问题。经与市财政局对接核实,下属三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龙虎山林场、苗圃场、林科所不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执行自收自支,市财政局出具了核实意见。已完成对下属三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2017年和2018年的内部财务审计(以前年度已审),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并出具了财务审计报告。同时,制订并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收支行为,形成了有效廉政风险管控机制。
2.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的问题。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沅江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严格按照规则进行。将党组会与局务会议记录本分开,明确专人负责记录,确保会议记录整洁规范。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对巡察指出的项目资金滞留情况进行了疏理。在确保项目实施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和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对2019年度实施的项目及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对照项目实施要求和完成进度及时拨付了资金。同时,对未按要求完整上报自查突出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关于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局党组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进一步理清楚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丰富了党建学习教育形式,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充分融合。局党组每次召开会议首先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把党建工作纳入了沅江市林业局2019年绩效考核,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并派遣党务工作者到各党支部指导党务工作。制定了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建相关制度落实整改工作。8月6日,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也相继召开了2019年组织生活会。完成了党组织换届,明确了林业局总支部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分工,确保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展。
6.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的问题。因机构改革,森林公安局即将转隶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党员的组织关系将转入市公安局。局党组于7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了木材公司支部问题,会上明确了木材公司退休党员罗新明同志负责木材公司党支部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组织生活。
7.关于支部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已完成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新一届局总支委员会,明确了各总支部委员的职责和分工,切实发挥了局党总支党建统领作用。督促苗圃场支部召开了2019年组织生活会。局党总支委员按职责分工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导各支部认真整理完善党建资料,并按照党建资料、主题党日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资料等分门别类整理归档。
8.关于“三定”方案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因市编办对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的文件还未下发,我单位“三定”方案暂时还没有全部更新,待市编办对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的文件出台后将及时更新“三定”方案。
9.关于轮岗交流执行不到位,干部活力不够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已制定了《沅江市林业局股级岗位竞选方案》,并报市编办。因市编办对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的文件还未下发,待市编办对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的文件出台后我局将全面落实中层骨干轮岗交流。我局将根据新的《沅江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逐步落实岗编相符的政策。已申报招考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等待市委、市政府统一按排部署面向社会招考。制定了《沅江市林业局2019年绩效考核办法》,提高了中层骨干绩效“一类”等次比例,以年度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中层骨干的工作积极性。
10.关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理顺人事编制问题,将根据新的《沅江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逐步落实岗编相符的政策。已申报招考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等待市委、市政府统一按排部署面向社会招考。已完成对苗圃场胡志伟去编工作。
11.关于“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经与市财政局对接核实,林业局下属三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龙虎山林场、苗圃场、林科所不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执行自收自支,市财政局出具了核实意见。
12.关于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完善了干部选任相关资料,制定了干部选任工作方案,完善了2016年以来中层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负责人任免书征求纪检组意见,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待我局“三定”方案全部更新和林业站机构改革完成后将全面落实中层骨干轮岗交流。
13.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明确专人对各项资料的汇总与保存,及时将各项材料归档。对单位人事档案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对缺少的相关资料已补充完善。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4.关于存在同城接待现象的问题。已责令苗圃场追缴了2018年公款同城接待用餐费360元。同时,开展了违规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制定并下发了《沅江市林业局独立核算二级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15.关于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同事红包礼金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对干职工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集中学习了纪检监察相关文件,再次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全体干职工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发生。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压实、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林业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2019年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份子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警示教育,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上了党风廉政建设党课。对机关股室、林业站、独立二级机构进行了工作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整改到位。
17.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项目未竣工结算就付清全款的问题和执行合同规定不严格代买代付设备的问题进行了严格复查核实,未发现有违纪行为。对正在实施的合同项目进行了自查,严格对照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履行合同,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相关程序拨付资金。已要求财务人员和项目承办人员讨论反思并引以为鉴,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1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开具票据催收土地租金。对目平湖林芦基地土地租赁等处置情况书面正式补报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沅政发[2017]13号)转发给各独立二级机构,根据文件精神对各自管理的国有资产(固定资产)进行了认真核查登记。
19.关于行政处罚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聘请了法律专业人员对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辅导授课。开展了自查自纠和全员大讨论,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抓整改抓落实。组织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2016年至2018年的所有林业行政案卷进行了回头看,对案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自查自纠。完善了各项制度并进行了集中学习,加强了对执法案卷制作督导审查,完善了办案程序。在规范办案标准方面进行了细化分工,把责任具体落实到了个人。
20.关于财务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已完成账面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摸底造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后段,我局将成立专班进行清理,对所涉户头根据清理核实的情况进行分门别类,循序推进,逐一依法依规完成处理,做到应收尽收、应付尽付。对2017年以来所有设施设备等的购置情况进行了清理,凡符合记入固定资产的已完成登记。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报销凭证进行了清理,将手续不健全的已全部整改完善到位。对机关和林科所2017年以来的所有原始凭证进行了清理,将不完整、装订错误的已全部整改完善到位。对非正规劳务发票发放的劳务费进行了清理,对保洁员工资已开具正式劳务发票补充完善。在对机关财务账目和凭证票据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修订公布了新的机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21.关于林场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与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进行了当面沟通,并函请该局就烟花公司仓储地点变更或取消资质事宜与发证的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接。目前农业村正在走建立行政村的程序,待政府批复后,林场将与烟花公司废止该协议。林场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制度并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聘请了两名专职护林员,储备了一批消防物资。
(五)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2.关于林业资金不谋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的问题。我局是全市少数几个实行综合预算的单位之一,已向市政府报告,要求将资金缺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或据实解决。已函告未完成造林任务的4个村,要求今冬明春完成造林任务;要求对挪用的林业资金进行整改,于今冬明春专项用于造林和抚育。结合生态扶贫资金检查,对近三年来下拨到镇村的林业专项资金使用开展了回头看,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已重新修订完善了《沅江市林业局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严格遵守相关林业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和履行监管责任,确保林业专项资金专项专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党组自身建设抓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良陋习,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 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把整改问题的过程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步骤,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林业主责主业工作相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围绕党建基础工作、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信息公开和权力运行监管,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为我市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721540;地址:沅江市林业局;电子邮箱:hnyjlyj@sina.com。
中共沅江市林业局党组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