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关于泗湖山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31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泗湖山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泗湖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沅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党委的反馈意见主要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围绕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分析,严肃指出了巡察过程中发现我镇存在有6个方面24类49个具体问题。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报告。
一、强化组织保障,务求整改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镇党委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各党政班子成员、各部门、各站所、各基层党组织主动受领反馈问题,全盘接受各自整改任务,切实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逐个地“把脉会诊”、“抓药治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周密部署,马上就办。镇党委按照整改要求成立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分别召开各层次专题会议,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定人、定标、定时制定整改方案,各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按照任务的分工,通力协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各自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力、组织得力、群众发力、成效给力。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镇党委将反馈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明确责任领导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定期督办。对具备条件的,立即整改,立见成效;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研究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逐个研究,逐步到位。同时,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不达整改目的绝不收兵。此次整改工作,镇纪委全程参与、全程督导、全程问效,对存在问题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的,该立案的立案,该追责的追责,该处分的处分,绝不手软,绝不袒护、绝不包容、绝不护短。
二、狠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
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1)党委总揽全局不够
a.2020年1月13日组织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了《党委工作方法》,强调明确了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权责。
b.行政站所、事业站所干部已按要求每天按指纹打卡签到、每周参加干部例会。
c.党建办已完成对各党支部届期的梳理工作。
(2)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a.2020年1月13日组织召开党政班子会议,明确党委书记带头严格执行“三不一末位”制度,由纪委书记负责监督执行,发现苗头及时提醒。
b.会议记录本明确办公室主任保管并及时存档,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3)党委在直面问题和矛盾时主动担当作为不够
a.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系列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学习了“解放思想、务实担当,加快推动沅江高质量发展”的会议精神。
b.2019年12月12日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
2.为民意识有待增强
(1)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条件差
a.2020年3月5日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b.2019年底投资300万元的净下洲小学教学楼D级危房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完成,由于疫情影响,竣工时间将要适当延后。
c.泗湖山镇中学争取了提质改造项目资金1500万元,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
(2)产业扶贫受益分配不到位
a.泗湖山镇产业帮扶项目共11个,2019年底共有10个项目已如期分红到位,但湖南平芝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下半年因环保不过关被沅江市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经济压力较大,2019年底没有按期分红。
b.湖南平芝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贫困户受益分红已发放到位。
c.泗湖山镇纪委已约谈平芝公司法人代表陈建波,陈建波承诺3月下旬将2019年贫困户受益分红资金发放到位。
3.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
(1)刹人情歪风整治不彻底
a.泗湖山镇纪委已约谈光复垸村、泗湖山社区支部书记,并出具了违规操办酒席的情况说明,对操办酒宴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b.镇村两级都出台了“刹人情歪风”相关制度和措施。
c.镇纪委加强了“刹人情歪风”日常督查,劝阻了4起红白喜事。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过场
a.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包片办点的形式切实加强对村一级扫黑除恶工作的指导。镇纪委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落到实处。
b.通过“村村响”、宣传栏、宣传海报标语、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工作部署。通过禁毒日、宪法日等活动开展进村(社区)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和调查问卷。
c.在镇辖区内开展“警灯闪烁”治安巡逻行动。联合派出所、市监所、综治办等部门对镇区网吧、宾馆、茶楼等娱乐场所进行“毒、黄、赌”专项大检查。利用创建平安乡镇的契机开展全民普法活动。
d.对当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规章制度来开展管理工作。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引导教育,提高其对毒品危害的认识程度。充分利用线索排查机制,对可能涉黑涉恶的领域进行重点排查,如房屋征拆、项目施工等。
(3)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
a.制定泗湖山镇镇区“三治”工作方案,成立执法大队规范占道经营,拆除老旧招牌,统一制定新招牌,发放“镇区三治倡议书”。
b.机关卫生以部门站所包片的形式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域,每周五下午集中打扫。
c.北港长河退养工作。当时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没有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目前已完全实现退养。
巡察整改指出问题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充分发扬“马上就办精神”、“推土机精神”,如:重大工程项目泗湖山镇分洪闸建设在15天内如质如量完成了房屋拆迁工作。
d.迎春渠--东波电排渠内有大量地笼、水面杂草,已安排镇水管站、益环公司调派打捞船清理完毕。泗星渠淤泥较多,杂草丛生,社区安排挖机已清淤完毕。沿主公路渠道堤坡两岸有废弃秧盘、白色垃圾,已安排益环公司清运。
(4)落实市委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不力
a.党委书记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纪委文件精神,如学习中共沅江市十二届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
b.2019年11月25日19:30-23:30、11月26日18:30-22:30相继召开巡察专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
c.已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整章建制。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宗教工作管控不严
a.党政班子确定每年研究宗教事务至少两次以上。
b.取缔非法宗教场所4个,处理了4名信教党员,成立三级网络两级管理模式,明确一名村干部宗教管理责任人,对宗教场所特别是非法宗教场所,要盯死看牢,严防死灰复燃。
c.成立领导机构,李中寅任统战委员,吴慧任统战专干,各村明确统战联络员,严格按照民宗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的管控。
(2)网络舆情重视不够
a.2020年3月5日,在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意识形态会议,会议研究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b.2020年3月5日,党政班子会议学习了市委提出的“七个及时”精神。
c由宣传干事负责对21件未回复到位的舆情进行了梳理,报市委宣传部同意,这些舆情不需要在网站上予以回复。对于现在产生的新舆情由宣传干事张宇轩按相关要求及时回复到位。
5.党委中心组学习走过场
(1)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实
a.2020年以来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每次半天以上,严格执行考勤、请假、补学制度。严格遵循自学、听课、发言、研讨、小结、通报六个环节。
b.在2020年1月份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党政班子形成统一意见,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做好笔录,今后绝不允许出现代抄代写的现象,如再发生此类情况,将严肃处理。
(2)学习记录本缺失
a.明确中心组学习秘书为宣传干事,每月及时归档,年底集中归档。
b.2019年12月12日民主生活会上,学习记录本有缺失内容的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a.2019年12月12日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
b.2019年12月上旬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
c.“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由党建办提交严格的方案、标准要求,交班子会拟定实施;明确会中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指导监督;明确组织委员对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实事求是。
(2)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a.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开展组织生活会。
b.明确组织生活会由副镇长孟友良牵头,机关支部书记曾磊负责,机关支部干事祁军具体实施,确保组织生活会有人抓、有人管,不流于形式。
c.2019年12月18日泗湖山镇机关党支部开展了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d.党建办加强了对机关支部的指导,将支部委员选举办法、组织生活会流程、相关党建工作要求以纸档文件的形式下发给机关支部,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e.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党政班子成员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f.根据市委组织部对镇驻村工作队组织关系转到村里的要求,2019年镇机关党支部没有支部委员合适人选。2020年3月5日,镇党委对驻村工作员进行调整,将机关支部委员候选人曾磊、张维君、刘军组织关系转到镇机关党支部,不再担任驻村工作队员。2020年3月8日,泗湖山镇机关党支部换届完成了选举。
7.党建统领意识不强
(1)对下级党组织的评定主观臆断、随意性大
a.对2018年度、2019年度评定泗湖山社区、坪塘岭村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原因,党委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
(2)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不实
a.党建办制定资料清单,指导软弱涣散党组织整理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b.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呈报,必须经班子会议集体决议。
8.农村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党员管理存在盲点
(1)村支两委干部选任把关不严
a.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村支两委干部补选时,应到党员数不包含流动党员及生病不能外出党员,补选推荐会上到会党员数达应到党员数一半或一半以上,即合法生效。
b.市委组织部最新规定:村干部补选提名由市委组织部直接进行联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提名。
c.规范村支两委干部任选程序,镇派人指导、监督选举程序。
(2)村支两委干部管理宽松软
a.2020年3月5日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议按程序免除了唐应昌和平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b.2018年度对和平村村干部唐应昌的工资按工资标准的一半进行发放,从2019年1月起,已停发唐应昌的村干部工资待遇。
c.由片长黄爱民牵头,组织委员张丹配合,按程序罢免唐应昌村委委员身份。
d.镇纪委对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市纪委,及时对唐应昌给予党纪处分。
(3)村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
a.出具南竹脑村村干部名册及分工情况,说明相关情况。
b.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新入人员年龄必须小于45岁。
c.加大对各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培训。
(4)党员管理存在盲点
a.加大对流动党员的联系力度,至少保证每6个月联系一次。
b.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责令净下洲村党总支部与四名失联党员联系对接上。已与代磊、朱月红、王凤姣、曹志程四名同志取得联系。
c.及时补充党员档案。
9.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1)机关支部班子人员经历三次变动,程序均不规范
a.机关支部学习中共沅江市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严格按照该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b.2020年3月8日,泗湖山镇机关党支部按照中共沅江市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流程进行了换届选举。
10.“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
(1)会议召开不全不实
a.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党建工作迎省检部署会,组织委员张丹强调提高党建资料整理质量,搞好分类分册并及时存档。
b.镇对各村设立党建点长,对口培训,及时指导。
c.党建点长在每月9日党建工作日到村指导工作。
(2)党员大会记录不规范不完善
a.党建点长每月9日党建工作日到村指导工作。
b.对党建资料照搬照抄的,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后果,镇纪委问责处理。
c.2019年12月10日党建站召集各组织委员、便民服务员、党建点长召开了党建工作迎省检部署会。
11.机关党员日常管理与教育不严不实
(1)党员干部发言材料照搬照抄现象严重
a.机关支部书记和相关个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员积分管理不到位
a.学习党员积分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12分制积分管理。
(3)党员人数不清
a.当前泗湖山镇机关党支部人数为27人,机关支部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此人数进行。
12.党员活动开展不规范
(1)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不实不经常
a机关支部出具书面检讨。
b.2020年3月11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关心社区留守儿童及孤寡老人。
(2)主题党日未按要求开展
a.2019年12月10日党建站召集各组织委员、便民服务员、党建点长召开党建工作迎省检部署会。
b.党建办对各支部各项日常工作实行“一单四制”,制表在党建群通报进度,件件抓实到位。
13.干部人事基础工作薄弱
(1)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不到位
a.泗湖山镇镇长叶钊与各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谈话。
b.经过谈话后,6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均表示返岗上班,考虑到疫情影响,镇政府要求其4月中旬全部上岗。
d.因在编不在岗人员暂未上岗,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从2020年1月开始已停发工资,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到岗情况进行发放。
(2)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到位
a.2020年1月13日党政办班子会议学习了《沅江市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严格规范干部选任程序。
b.2020年1月22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乡镇机构改革人事任免方案。
c.党建办要将每次推荐、考察、研究、公示等资料整理成册并存档。
(3)超设股室
a.已撤销重点办、农清办。
(4)轮岗交流不到位
a.本次乡镇机构改革,农技站、卫计办、农清办等站所负责人按轮岗交流要求进行了调整。
(5)聘用临时工不合规
a.对机关临时聘用人员杨越非、刘少东,已对接劳务公司办理劳务输出手续,签订了劳务合同。
b.对刘学儒的身份进行核实,其为泗湖山镇水管站下岗分流人员,不是正式在编在岗职工,与其委托劳务输出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
c.泗湖山镇村账镇代管办公室聘用人员杨越非为村级财务资料管理员,刘争为村账镇代管办公室会计,负责财务工作。
(6)到龄退休人员未及时办理手续
a.到龄退休人员杜爱珍已办理退休手续。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4.公务接待不规范
(1)公务接待无公函、开餐通知单填写不规范
a.对沅财行(2019)3号文件《沅江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
b.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泗湖山镇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
c.规范填写财政局统一下发的《来客接待通知单》。
(2)公务接待含酒水
a.由经手人退返2017年9征兵工作用餐时,酒水消费598元。
b.酒水是送兵的家属在用餐中消费的,参加送兵的镇干部并未在工作餐中消费酒水。
(3)接待超标准现象
a.由经手人退返2017年9综治维稳工作用餐时超标准消费的368元。
b.严格落实《泗湖山镇机关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工作用餐标准,不超标准消费。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a.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b.再出现记录一模一样、报告一致的现象,严肃问责。
c.2020年3月份,我镇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巡察相关要求开展了廉政谈话。
16.工程项目管理不严
a.班子会议对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和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
b.镇纪委对华田敬老院、净下洲敬老院、滨湖路、机关篮球场、华红村部地侧征地等项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判断是否集体讨论、是否为公、是否造成不良后果。
c.党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自我批评,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讨。
17.固定资产管理不严
a.对历年来的办公用品报销进行清理。对所有未列入固定资产的资产登记造册,在2020年1月补记固定资产。
b.镇财政所单位会计负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含入账、折旧、报损、核销等)。
c.登记造册录入市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明确责任人。
18.报销票据审核不严
a.对2018年7月中无发票入账的运费和电费发票、2016年1月列支的电话费、2016年2月列支的电话费,补开正规发票入账。
b.对2016年1 月的一笔调查取证差旅费122元,已由经手人退返。
c.费用报销严格按《泗湖山镇机关管理制度》执行。
19.村级财务审核监管不严
a.坪塘岭村全面核实2016年3月14号凭证入账情况,出示书面证明材料,交村理财小组、经手人、证明人签字,补充原始凭证。
b.华田敬老院全面核实2016年6月8号凭证入账情况,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交经手人、证明人、民政所签字,补充原始凭证。
c.对朱冯村少记支出现象,已出示书面说明情况。
d.镇村账镇管办严肃村账镇管纪律,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0.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a.国土所出具书面材料,对差旅费未月清月结且跨年报销说明情况。
b.经查秦希良无重复报销情况。另对2017年8月16日重复报销的一笔差旅费180元,已责令当事人退返。
c.举一反三,镇机关严格机关差旅费报销制度,要求差旅费月清月结,严禁跨年度报销和重复报销,明确办公室主任、分管副职为第一责任人,报销严格按《泗湖山镇机关管理制度》执行。
21.大额报销无明细或为自制附件
a.经查镇计生办2018年9月列支租车费无明细表。由经手人列清租车明细清单。
b.针对各站、所使用自制单据入账的情况,今后报销单据必须严格落实《泗湖山镇机关管理制度》,在镇党政办申领租车、采购、宣传等采购申请单。
22.往来款长期不清理
a.对所有账套的往来明细清理造册。
b.根据镇级财力情况,逐步进行清收和归还。
c.明确常务副镇长牵头,加大应收款清收力度。
23.账务处理不严谨
a.对错记2017年5月16号凭证,对经手人、报账人进行核实,确认无误。
b.对错记账务进行补记,农业服务站报账员已及时报账。
c.财政所对内部业务制度进行学习。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虚列项目、套取资金
1.虚列工程项目
a.党委书记、镇长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书面检讨。
b.重大工程实施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必须经党政班子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沅财购〔2019〕1号、沅财购〔2019〕2号、沅财购〔2019〕3号文件的要求操作实施。
c.严格落实《泗湖山镇机关管理制度》各项要求。
d.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财政所财务把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2.虚列机关水管维修项目
a.经核实2018年12月中列支离心泵7200元系虚列开支,由经手人退返违规报销资金。
b.严格落实《泗湖山镇机关管理制度》,机关各项开支厉行节约。
c.强化纪委监督,对各项开支严格管理,规范和减少非生产性支出。
3.虚列公路维修项目
a.进一步核查了三个村的公路维修项目,对未完成的维修工程已督促落实到位。
b.镇纪委加强项目建设监督,严禁公路维修资金挪作他用。
三、坚持举一反三,发挥长效机制
(一)严格落实责任。在整改过程中,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方案,确保每项整改措施均由党政班子成员牵头,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可检查、可评估。
(二)加强督办检查。整改过程中,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对各个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办,并在党政班子会上及时通报,对于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追究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内容和进度进行公示,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和群众监督。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镇党委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巩固、坚持好整改成效,真正使整改成为改进工作思路、转好工作作风、促进事业发展的动力与源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2351001;电子邮箱:2567787197@qq.com。
中共沅江市泗湖山镇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