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2027年省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5〕34号)文件精神,为实施好2026年沅江市省级特色水产产业集群项目主体确认工作,我中心将在全市水产经营主体中进行遴选,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要求
1.养殖实施主体以小龙虾、黄鳝、乌鳢为主养品种的养殖基地,加工企业无品种限制。
2.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持有有效的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市级以上水产良种场。
3.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剩余流转年限不低于5年)的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中池塘养殖主体须拥有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主体需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
4.提升水产品加工能力项目实施主体,应为经工商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具有固定生产场所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合作社。
5.存在下列情形的主体不得列入支持范围:涉黑涉恶;2023年至今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建设内容
(一)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新品种选育、无特定病原良种亲本保育、苗种繁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厂化繁育车间建设、地热水繁育基地建设等。
(二)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池塘养殖标准化、设施化、规模化改造,工厂化养殖、陆基圆池等设施养殖模式建设。
(三)提升水产加工能力。以预制菜、休闲食品、冷冻制品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主要方向,支持加工企业升级加工设施设备,拓展加工品类,提升产品加工能力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
三、材料要求
1.实施主体基本简介;
2.项目建设内容清单,填写《沅江市省级产业集群资金项目计划表》;
3.项目主要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流转合同或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7.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工厂化养殖主体);
8.苗种生产许可证及市级以上水产良种场证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9.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固定生产场所证明(提升水产加工能力实施主体);
10.诚信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1.单位图片;
12.联农带农承诺书;
1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遴选程序
1.主体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向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材料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
2.资料审核。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走访及资料审核,择优选择主体支持。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与最终确定的建设主体签订实施协议,明确项目实施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内容等。
五、材料报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6年6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递交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付青山 联系电话:0737-272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