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年9月28日上午10点20分
地点: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沅江市企业职工退休特殊问题审批联席会议成员
事由:杨文高等30位同志出生年月待确认、参加工作时间待确认、档案资料遗失或记录不全、姓名待确认等问题。
针对杨文高等30位同志档案资料存在的问题,沅江市企业职工退休特殊问题审批联席会议成员于2026年9月28日在沅江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联合审批会议。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同志负责的原则,与会人员对其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结论如下:
1、同意认定阳罗供销社杨文高同志出生年月为1966年9月;
2、同意认定运输处金志鹏同志出生年月为1965年1月;
3、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易少林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5年1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3年8月;
4、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昌元珍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4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5、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李春花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6、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刘伏元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7、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胡桂英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8、同意确认酒厂陈维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6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2年10月;
9、同意确认东汽沅江站肖运桃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6年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3年9月;
10、同意确认金属回收公司祝世勋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6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4年10月、核定视同缴费年限51个月(其中:军龄3年零1个月、连续工龄1年零2个月);
11、同意确认南大企业办刘金武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6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8年5月;
12、同意确认百纺批发公司廖慧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6年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8年12月;
13、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孟小红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3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14、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刘立华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15、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徐智奇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16、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刘佑芳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17、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黄瑞英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5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18、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邓腊元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19、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王元满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5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3年8月;
20、同意确认草尾制鞋厂黄跃军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6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2年9月;
21、同意确认茶盘洲罗友珍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22、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刘范平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23、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廖东林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5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24、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王丽君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25、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陈登满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0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26、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郭正强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5年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3年8月;
27、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肖元生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5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3年8月;
28、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刘育军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5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3年8月;
29、同意确认民政福利公司曹正才同志企业职工身份,按相关文件规定缴纳1985年12月至1995年12月期间的统筹金后再认可其视同缴费年限;
30、同意确认民政福利公司张建新同志企业职工身份,按相关文件规定缴纳1979年12月至1995年12月期间的统筹金后再认可其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