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1.沅江市草尾镇胜天村戴康民卫生室医疗机构地址:草尾镇胜天村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00225043098114D6001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