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
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23号)、关于继续抓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经镇村两级摸底核实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审定,本次需补助645人次共96.75万元。其中春季618人次共92.7万元(详见附件),往年学期补发27人次共4.05万元(详见附件)。因国库结余资金0.1万元,故本次财政实际拨付金额为96.65万元,从本级资金列支。
附件: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学生补助核实名单.xlsx.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