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十年禁渔工作不到位”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推进问题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
十年禁渔工作不到位。胭脂湖位于沅江市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有人借用湖南碧森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的资质与胭脂湖街道办事处签订胭脂湖水环境治理合同,在保育区内以水环境治理之名行非法养殖捕捞之实,且在胭脂湖重建已经拆除的荷叶坝矮围进行投肥养殖。
二、整改目标
解除胭脂湖水环境治理合同,拆除养殖用的吊水网箱,拆除荷叶坝矮围,退出养殖与捕捞行为。
三、整改措施
1.解除湖南碧森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与胭脂湖街道办事处签订的胭脂湖水环境治理合同,并拆除养殖用的吊水网箱,拆除荷叶坝矮围,退出养殖与捕捞行为。
2.全面排查保育区,如发现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到位。
3.规范完善标识标牌,加强宣教,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4.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巡护,防止整改问题反弹。
四、整改情况
(一)强力推进,科学调度,全力整改,制定了《沅江市2023年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整改方案》(沅政办函〔2023〕37号)。根据方案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胭脂湖街道办事处责成湖南碧森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停止并退出胭脂湖保育区渔业生产与轮捕轮放经营行为。2023年5月8日,胭脂湖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业设备与人员对荷叶坝、枫树湾两处围堤进行彻底清除整改,2023年5月14日,荷叶坝矮围堤与原有拦网、枫树湾矮围堤全部拆除到位;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已于2023年5月15日与湖南碧森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解除承包合同,并已拆除吊水网箱等生产设施;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二)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加大了排查力度,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
(三)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和监管,完善标识标牌设置,强化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四)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强化了对国家湿地公园的日常监管,加强巡查巡护,严防问题反弹。
五、下一步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管,从严从实推进工作落实,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占用利用湿地资源的行为,举一反三,严防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市民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指出的“十年禁渔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7日。
举报受理单位: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电话:0737-2721311
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沅江市十年禁渔工作不到位”问题验收销号意见.pdf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