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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和《准则》 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8-06-20 15:23 来源:市纪委 作者:刘博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党纪党规的最严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准则》。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从原来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进行约束规定,现扩展到所有党组织、全体党员,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性和整体性,是我们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的行为规范。
通过学习《条例》和《准则》,我认为《条例》和《准则》具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体现一个“全”字。《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提出具体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后,明白党员的具体行为准则是什么,什么行为是违反党纪党规的,如何才能做到遵守党纪党规等。
    二是体现一个“严”字。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不仅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圈作了严格规范,而且对生活圈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实事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从严查处,绝不枯息,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是体现一个“准”字。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个人影响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列入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等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我认为此次重修《条例》和《准则》是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具体体现,为党纪立新规,严明组织纪律,强化违纪查处。只有坚持从制度规则抓起,从源头抓起,才能确保我们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